索 引 號:000014349/2025-17585 | 效力狀態: |
發文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22日 |
標 題: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2024年全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暨抗震設防監督情況專項核查結果的通報 | |
發文字號:桂建函〔2025〕40號 ? | 發布日期:2025年01月22日 |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秩序和質量行為,加強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工作,強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動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工作安排,我廳于2024年10—12月組織開展了全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暨抗震設防監督情況專項核查及勘察現場質量核查。現將核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共隨機抽取核查79個項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項目58個(含住宅項目30個、工業廠房項目12個、醫院等公共建筑項目11個、中小學幼兒園教學用房項目5個)、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工程項目21個(含道路橋梁項目16個、供排水項目3個、污水處理項目1個、綜合管網項目1個)。
二、核查結果
我廳組織專家對以上項目的勘察設計質量及部分項目的勘察現場質量等情況進行了全面核查。從核查結果看,部分單位存在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問題共計142個(條),涉及勘察單位10家、設計單位30家、施工圖審查機構18家。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勘察專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對勘察文件抽查時,發現存在未對場地地震穩定性能橫向擴展進行評價,未按要求進行膨脹土評價,未調查原始地貌、填土來源和堆填方式,未對填土進行濕陷性評價,主要土層的原狀土樣未滿足規范要求等問題。
在對勘察現場進行核查時,發現部分勘察單位現場質量管理制度缺失,勘察現場技術人員與備案人員不一致;在對廣西建設工程勘察行業監管平臺上部分勘察項目顯示已完成施工的鉆孔進行現場原位復核時,發現對應的鉆孔不存在,現場技術人員涉嫌采取重復利用巖土芯或標貫芯、更換擺放順序、利用其他鉆孔的巖芯替代等方式,偽造鉆孔取芯、標貫或取樣拍照,假冒另一鉆孔成果的行為。
(二)建筑專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部分項目的無障礙設計不滿足規范要求;潮濕空間未設置防潮頂棚;電梯井道和機房未按規范要求采取隔振、隔聲措施;樓梯的下部和其他室內外低矮空間未按要求設計安全阻擋措施。
(三)結構專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部分項目的框架柱、梯柱的最小截面尺寸不滿足規范要求;未進行樓蓋振動舒適度設計;活荷載取值不滿足規范要求;框架梁箍筋加密區不滿足規范要求;板最小配筋率不滿足規范要求;地下室頂板厚度不滿足規范要求。
(四)設備專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部分項目的用水點處水壓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未采取減壓措施;未在商業區域設置報警器;層高小于2.50m的衛生間、工具間未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電器作為附加防護;接地裝置未按規范要求考慮電化學腐蝕的影響;部分項目未按照規范要求設置空調系統的室內溫度控制裝置;軸流風機效率不滿足二級能效等級要求;排煙風機公稱排煙量不滿足規范要求。
(五)消防專項存在的主要問題
部分住宅項目未沿建筑的一條長邊設置消防登高操作場地;疏散走道、首層疏散外門和室內疏散樓梯的凈寬小于1.10m;部份疏散出口凈高不足2.10m或凈寬不足0.80m;消防電梯前室的首層及地下室短邊凈寬小于2.40m;疏散門開啟后導致首層平臺、疏散走道的凈寬不足;地下室電梯間、疏散樓梯間與汽車庫連通的門未設置甲級防火門;地下室滅火器最大保護距離不滿足規范要求;部分項目防火卷簾、電動排煙窗、消防潛污泵、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等的供電,未在所在防火分區的配電箱內設置自動切換裝置;走道、商業安全出口未設置疏散照明;防火分區報警總線穿越未設置短路隔離器;加壓系統風管穿越走道防火隔墻處未設置防火閥,排煙系統風管穿越防火單元防火隔墻處未按規范設置排煙防火閥;一層合用前室可開啟外窗面積不足3m2;中間無外窗的區域面積超200m2時未按規范設計排煙措施。
(六)人防專項存在的主要問題
部分項目的濾毒室報警二總線未作密閉處理;人防主要主入口在建筑倒塌范圍內未設置防倒塌棚架。
(七)綠色建筑專項存在的主要問題
部分項目缺少可再生能源利用設計內容;缺少建筑碳排放分析報告;缺少土壤氡濃度檢測報告、場地聲環境(噪音)檢測報告、室內噪聲級報告書,室外場地無障礙步行系統圖等相關文件。
(八)市政項目存在的主要問題
部分項目的緣石坡道頂過渡空間的寬度不滿足規范要求;道路照明設計節能措施不完善;缺少危大工程相關說明;雨水管道水力計算表不滿足編制深度規定。
四、核查意見
針對此次核查結果,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62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163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13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施工圖審查機構信用管理評價辦法(試行)》(桂建發〔2020〕16號)等有關法規規章和文件規定,對本次核查發現存在問題的項目責任單位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快督促整改。請各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我廳反饋的意見,督促相關項目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逐項整改,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切實消除質量安全隱患。
(二)依法依規處罰。相關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確認存在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項目責任單位和人員予以查處,同時將上述單位列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專項核查的重點監管對象,適當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次。
(三)按時報送情況。請各相關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于2025年3月14日前向我廳勘察設計與消防監管處書面報送問題整改和查處情況。
我廳將在廣西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監管平臺上公布上述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行為的核查意見,并依規納入企業信用評價管理。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要高度重視、引以為戒,對本次核查指出的問題逐項整改,開展自糾自查,認真落實勘察設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健全完善質量管理長效機制。
(二)各相關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對照自查、舉一反三,強化內部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開展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切實把好審查質量關,加強技術力量配備和職業操守培養,確保施工圖審查結果的準確性、公正性。
(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問題,加快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切實提高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效率和水平,積極營造規范有序的行業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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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刪減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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